早報訊(記者 王玥)昨日,記者從成都市政府官方網站獲悉,為進一步加大住房保障力度,擴大成都市保障性住房保障受惠面,決定對中心城區(五城區和成都高新區)限價商品住房政策進行調整。
  調整事項為:限價商品住房家庭年收入及個人年收入準入條件調整為家庭年收入10萬元以下,單身居民年收入5萬元以下;限價商品住房購房單身居民年齡準入條件調整為年滿25周歲;限價商品住房人均住房建築面積準入條件調整為現有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22平方米;限價商品住房可作為棚戶區改造安置房源,優先對棚戶區改造的被征收人進行實物安置。
  (原標題:成都調整中心城區限價商品住房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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